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192民初xxx号之二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163室。
法定代表人:尤列,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靖广宇,男,汉族,1997年9月21日生,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被告:南通广天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东景新城11幢0406室。
法定代表人:崔天闻。
被告:崔天闻,男,199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东景新城11幢0406室。
案件概述:
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靖广宇、南通广天传媒有限公司、崔天闻侵害经营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后,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由审判员陈久荣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独任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应予准许。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为73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50元,由原告南京嗨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久荣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李广娟
书 记 员 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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